BIM的五个公理——让BIM工作起来的窍门

知名建筑师Antony McPhee有一篇很有深度的文章,讲述了BIM的五个非常基础的公理。

如果有办法把复杂的废话都砍掉,只保留一些最基础的原则,去应对所有BIM面对的争论和困境,那就好了。

就像在数学领域中,讲究的是逻辑推理,而所有的逻辑推理都是基于一些最基础的东西,逐渐推演开来的。这些最基础的东西,就是公理。

所谓公理,就是一些不言而喻、无需证明的事实。

公理必须是极其基础的,否则就很难使用,比如欧几里得几何中的第一公理就是:任意两点之间可以画一条线段,第二公理是:直线可任意延长。

当然,把公理这个说法搬到BIM领域中,有点扯远了,那我们换个说法,叫普遍的原则或规则。

我们能不能给BIM定义一些类似这种普遍的原则或规则呢?

BIM的基本定义

首先得明确,我们谈论的BIM是什么。

BIM是一个通用术语,它包含了所有能把数据与图形直接结合起来的,软件和操作。

BIM可以指代一个事物—建筑信息模型(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),

可以指代一个过程—建筑信息化模拟(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ling),

可以指代一种管理模式—建筑信息化管理(Building Information Management)。

一般来说,BIM应用于建筑或构件,但也可能与其他系统结合使用,比如基础公共设施,或者地理信息系统。

简而言之,一切建造环境中的、有物理形状,且携带数据的事物,都可以与BIM进行关联。

现在我们就哪些基本公理可以用于BIM话题和问题,达成以下共识。

公理1:BIM可以被任何人用来做任何事。

BIM并不被限定于特定目的,或者特定团体。它不仅仅是用来做设计、施工或运营维护。它的功能也绝不仅限于设计分析、碰撞检查、施工组织管理。

同样,它的应用领域也不仅限于建筑、公共设施、或地理信息系统。

BIM数据是不带感情的、中立的,它们不在意谁来使用它们、以什么目的来使用它们。

它可以被用于教学、报告、合同中,用于创造虚拟现实场景、灾难疏散计划,甚至是恐怖袭击演习。

相应地,关于BIM携带的数据也没有理论上的限制,任何你认为有价值的数据,都可以自己加入,或者付费让别人加入到BIM模型中去,当然你不能指望谁来免费帮助你加入这些数据。

公理2:你在BIM上做的事情,直接为你自己的工作产生利益,否则,你一定是在为别人干活。

使用BIM软件和方法的原因,一定是为了改善自己所从事、所负责工作的效率和质量。如果你没觉得如此,请参考公理1:BIM可以做任何事情,只是你需要搞明白怎么从中受益。

这条公理不仅说的是个人提升,而是包含整个团队的提升,这一点对于BIM来说尤为重要。

在一个团队协作流程中,每一个参与者的获利都能够被放大,让整个团队的生命力更加旺盛。

更加重要的是,每一个参与者,都只是在自己的专业领域,和职责范围内参与协作。

建筑师不会用BIM去做结构分析,设计人员和施工承包商,也没有义务为了物业设施管理,去提供特殊构建的数据。

为他人提供数据是OK的,但为满足他人的目的,专门提供特殊数据,就走的太远了,这对于任何人来说都没有必要。

当然,如果有结构化的数据你是可以轻易调用的,无论它是怎样构建的,前提是有充足的标准去构建这些数据,然而由于缺少标准,使得完备的结构化数据构建,成为一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。

施工承包商有责任,在设计机构提供的数据中,提取自己需要的施工数据;运维人员有责任在施工方提供的数据中,提取自己需要的运维数据;地产商则是有责任在运维数据中,提取自己需要的销售数据,等等。

所以,当你发现你需要处理或提供的数据,不能直接为自己的工作带来好处的时候,你是有权利拒绝的,不好意思,我们不做这个,或者说,我们不免费做这个。

相反地,如果你正在处理和提供的数据,本来就是为了满足自己的目的,而同时为别人开了一个端口,来免费搭顺风车,这是没什么损失的。

公理3:BIM取代或提升你当前已经在做的部分工作。

BIM这种工作方式,实际上是代替传统方式中低效率和低精确度的那部分工作。

如果你遵从公理2,你是为了自身利益去使用BIM技术,那你应用的点一定是你已经在负责的工作,而不是创造出一个自己不需要的工作。

比如,你不可能既在autoCAD中画一份图纸,然后又去ArchiCAD中建立同一个项目的三维模型;你也不可能手动的在Excel里建立一张施工规划表,然后再去Revit中再重新建立一张表。

你不可能靠一个有计算功能的插件来设计结构模型,然后再用纸、笔和计算器去验算结构的安全性。

你不可能靠BIM模型和全站测量仪在确定了天花吊顶标高,然后又去手动地用卷尺去测量它。

你也不可能一边有一屋子厚厚的文件夹和图纸,同时又有一个完备的综合运维数据库。

对于项目管理人员也是一样的道理,或许一个项目中,会有一个新的职位叫做BIM项目经理,但是注意,这可不是一个全新的职业,而只是原来的项目经理,装备了新的BIM技术,他管理的还是原来的那一摊事儿。

BIM是为了解决麻烦而应用的,它并不是麻烦本身。如果你和你的团队为了做BIM而做BIM,又没有什么可量化的目标,那这可就是浪费时间了。

公理4:脱离软件谈BIM,都是耍流氓。

从根本上讲,BIM就是一群特定的、具有BIM功能的电脑软件组成的技术。

所谓具有BIM功能的软件,就是指那些,至少能够储存和操纵图形,并能够把附加信息关联到这些图形上的软件。

举个反例,只能够创造图形的,而不能附加关联信息的软件,比如autoCAD, SketchUp, Rhino,就不是BIM软件。

同样,只能管理非几何信息的软件,比如数据库或电子表格,也不是BIM软件。

BIM经常被称为过程管理,但别忘了,所谓过程管理,管理的恰恰是这些具备BIM功能的软件。

可能你需要管理的是数据的输出和交换,但为了达到这个目的,你必须对这个数据的来源,也就是涉及到这个数据的软件本身的功能,和局限性有深刻的理解才行。

脱离对软件的了解就想搞定BIM管理,只能是痴人说梦。

目前有一个新的理念叫做OpenBIM,有些人认为依靠它可以让软件变得不重要,意味着数据可以脱离于软件,被使用任何BIM软件的人随意调用和交换。

这或许是一个可以实现的终极理想,但这个理想本身一定还是基于一个软件,这个软件也许可以通过兼容一切数据格式,来解决当前各方数据不兼容的问题。

如果这个理想能够实现,那就意味着当前所有BIM软件提供的数据,都能被这个软件兼容,否则就得退出BIM市场。

所以说,谈到BIM,你必须考虑你正在使用的软件带来的影响因素,这个环节是无论如何也跳不过去的。

公理5:BIM在协作中能发挥更大价值。

共享你的数据,意味着你能反过来享受他人共享的数据。

BIM技术在你与他人进行协作的时候,会发挥出更大的作用,当然你仍然可以不参与协作而独立地使用它。

一位建筑师可以用Revit建立一个模型,并利用它建立施工组织计划表,然后,他完全可以不把这个模型交给任何人。

对于他自己来说,使用BIM技术依然会带来好处,提高设计效率和设计质量,即便这个过程中他完全不和任何人进行协作。

其实你仔细想想,BIM不可能只协同,不工作,如果在一个协同流程中没有人安排任务,也没有人做具体的工作,那还谈什么协作?没什么可以协作的嘛!

协作是作为次级重要的事情去考虑的,那什么是首要的呢?根据公理1确定要做什么,根据公理2确定工作的具体利益目标,根据公理3找出目前的工作流程中,哪些是可以被提高或替代的,这些才是首要的任务。

而一旦这些任务被明确了,所谓协作也就容易的多了。

举个例子,比如一个建筑师能够在设计过程中,不断把他当前的建筑模型分享给造价师,那造价师就能更高效、更频繁地把成本建议,反馈给建筑师,这也就让建筑师更少地出现失败的设计,而浪费时间。

你看,这个协作的过程是自然而然地,不需要有人去设计,造价师免费受益,而最终受益更多的是建筑师自己,这不违反第二公理。

当然,除了这五个公理,我们探讨BIM的时候还有一些其他的要点。比如说:

• 应用BIM的收益是否大于成本;

• 当前的技术和技能是否能够推行BIM?

• 当前的项目是否有充足的时间来应用BIM?

但这些不是BIM的基本原理,它们只是一些需要被克服的困难。

• 如果收益小于成本,那能否降低成本,或者想办法提高收益?

• 如果当前的技术暂时不能实现,那什么时候可能实现?当前能实现到什么程度?

• 能不能把时间成本和最后的总体收益做一个对比,如果值得的话,能否把一些工作提前处理以带来更多的时间?

最后我们在来聊聊,如何使用这五个公理。

下次你再参与关于BIM的讨论时,把这五个公理记在心里,能让你快速解答一些蠢问题。

公理1:BIM可以被任何人用来做任何事。

公理2:你在BIM上做的事情,直接为你自身的工作产生利益。

公理3:BIM取代或提升你当前已经在做的部分工作。

公理4:没有脱离软件的BIM。

公理5:BIM在协作中能发挥更大价值。

我们来做一些测试,来试试看,能够回答哪些问题。

A:有人和你说,这个事不能用BIM来做。(公理1)

B:你得给我这些数据,这是你份内的事儿。(公理2)

C:BIM会额外增加一大堆的工作。(公理3)

D:用什么软件你自己定,都可以。(公理4)

E:合同上没写合作条款,所以我们没法用BIM。(公理5)

再来一组补充测试:

A:你用CAD软件弄个BIM不就完了。(公理4)

B:在Revit模型中提取时间管理表,是浪费时间。(公理3)

C:BIM的首要工作就是设备管理。(公理1)

D:没人制定总体协调方案,我们没法用BIM。(公理5)

E:建筑施工信息交换(COBIE)没啥成本。(公理2)

最后想说的是,文章提出的那些测试问题也许听上去有些蠢,但目前国内的BIM推广存在着一些混乱,还真的和这些问题有点类似,国内BIM的现状,我们放到下一期去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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